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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展医药制造企业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环境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14-05-07      浏览次数:1470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医药制造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市环保局于2014年3月24日至4月14日开展了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全面排查了38家医药制造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污染物排放、危废处理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并对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3年11月对我市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督查的7家企业进行了后督察。

经查,6家企业存在环保手续不齐全、生产车间废水收集不完善、“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锅炉煤和生物质燃料混烧等问题,环保部门已对其中3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剩余3家将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其余受检企业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后督察的7家企业均已按期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医药制造企业环境监管,促进医药制造企业健康发展。

另据国家、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广州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以工业污染源、燃煤锅炉、移动污染源(黄标车)、扬尘污染源(施工场地)、餐饮服务业等涉及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为对象,共检查工业企业281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起,责令停产8宗;检查施工场地1021个,建筑面积逾225万平方米;抽检不合格黄标车数1387辆,检查小作坊群共234个,已取缔关闭22家;检查餐饮服务点档388家。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加强了我市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管,解决了一批突出违法排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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