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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河”“四河”流域 设环境资源跨区划审判机构

更新时间:2015-04-02      浏览次数:1194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监督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主持会议。陈小川强调,省有关部门和流域各市要用环保行政执法的“*",对“两河"(淡水河、石马河)“四河"(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流域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在上述流域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立环保主管部门移送犯罪案件机制,实现环保行政和环境司法的无缝对接。

   去年,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决定运用“两河"经验,全面启动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重点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工作。

    据悉,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四河"污染整治决议情况的专项报告。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表示,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四河"污染整治工作会议。

    据介绍,目前,“四河"整治评估工作已经进入zui后阶段,4月底,评估报告初稿将提交省人大环资委初审,6月接受专家评审、验收。7月中旬,省人大环资委将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光荣表示,将建立健全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在广佛跨界区域、茅洲河、小东江等流域每年淘汰10%,在练江流域每年淘汰20%的重污染企业。

    陈光荣还表示,“四河"流域污染整治大力推广“两河"治理模式,逐步建立了“河长制",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负责人政绩考核,对工作进展滞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未如期实现的相关市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完善督查、暗访、第三方评估和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四河"整治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四河"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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