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排查珠三角流域等重点流域环境隐患

排查珠三角流域等重点流域环境隐患

更新时间:2015-06-04      浏览次数:1079

汛期是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期。当前,广东全省已经进入主汛期,企业趁汛期偷排污水、尾矿库垮坝等环境安全隐患都可能诱发环境污染事件。6月2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省环保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结合2015年广东省“环境法治年"等工作任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该检查将持续至9月底。


    “责令整改汛期环境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厅介绍,此次检查将全面排查环境风险单位和企业,检查范围包括北江、东江、西江、韩江等重点流域,重点督办环境问题,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周边范围内污染源等。其中,重点检查督查涉铊企业、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尾矿库、重(类)金属、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产使用化学品企业、规模化养殖业。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涉铊企业和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污染源的巡查,重点防控企业趁汛期偷排污水。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取缔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约谈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法人代表督促其整改,对可能诱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要立即报当地政府和安委会,责令停产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版权所有©2024 广州市永利皇宫品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xml   技术支持:   

TEL:020-87271885

扫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