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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需市场化运作

更新时间:2015-09-29      浏览次数:1051


近年来,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和种类正趋向于城市垃圾,而农村人口居住地较为分散,如何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减少农村环境污染,全国各地都在寻求有效的途径。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到江门市调研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情况,对我市此项工作给予了肯定。近年来,在省、市及区县、镇等各级财政支持下,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转运设施基本建立起来。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江门市面临着资金压力大、部分转运站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营等问题,亟待解决。

面对农村生活垃圾不断增长的趋势,如何谋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是一个方向。目前,江门市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多选在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仍任重道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有“两难":一是垃圾分类;二是分类后垃圾如何回收、处理。对此,笔者认为,要让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首先村民要养成垃圾分类的意识,这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村民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另外,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需要制定统一的规范,并加以引导。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回收处理需要一个体系支撑,我们目前构建的体系还只是对没有分类的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是靠政府行政力量去推,而垃圾回收处理体系还需要市场去推,以实现资源再回收利用。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攸县模式"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

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整治工作,湖南省攸县探索出市场化运营机制,成立资源回收公司和建设回收站点网络,以“六定"法(定地点、定时间、定种类、定价格、定规则、定职责)有效回收利用生产、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化害为安。该县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就地处理。全县原则上“一乡一站,一村一点,一点一人",各回收站点统一挂牌,公布相关信息,方便居民及回收人员送售和收购。明确回收公司、站点、回收人员和各乡镇以及城乡同治办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的“县回收公司+乡镇回收站+村级回收点+流动回收人员(保洁员)"的运作模式。另外,该县还出台优惠政策,国土、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在资金、用地、税费、服务等方面对再生资源公司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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