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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工艺选择以及与传统工艺对比概述

更新时间:2011-02-26      浏览次数:2679
 城镇污水处理工艺选择,是根据城镇水环境质量要求、来水水质情况、可供利用的技术发展状态、城镇经济状况和城镇管理运行要求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综合确立的。在已建设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都占有一定的比例。以2003年底我国已建的6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例,一级处理132座,占21.6%,二级和深度处理480座占78.4%。
鉴于我国目前面临的水环境污染严重的现实,以及水环境污染以有机型污染为主的特点。今年来在建和建成投产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处理厂占绝大多数,因此城镇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重点是二级生物处理工艺的选择。
一、工艺的类型
     活性污泥法是主要的城镇污水二级处理工艺。目前世界上处理能力在百万立方米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大都采用推流式活性污泥法。在近6万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万多座采用活性污泥工艺。
几十年来,为了克服传统活性污泥工艺抵抗冲击负荷能力差、供氧量沿程分布不合理。减少投资和占地、降低能耗等目的。世界各地纷纷开发应用了许多活性污泥法的革新工艺,如AB法。氧化沟法、SBR法等。对传统活性污泥工艺的改进主要体现在池型。运行方式、曝气方式、生物学特征等方面。
1、  池型的改变:传统工艺采用推流式曝气池,后来出现了*混合式曝气池。与推流相比,*混合式流态抗冲击负荷能力强,但易发生短流。另外。*混合活性污泥系统易产生丝状菌污泥膨胀。氧化沟为环流流态,介于*混合与推流之间,兼具二者的优点,zui显著的特点是运行管理方便,出水稳定。
2、  运行方式的改变:传统工艺采用连续运行方式,且从曝气池前端进水。运行方式的改进有多点进水工艺、阶段曝气工艺,之后又出现了SBR、CASS、UNITANK等间歇运行方式,间歇运行方式的主要优点之一是省掉了二沉池。
3、  曝气方式的改变:曝气方式的改进主要是为了提高充氧性能,并方便运行维护。在传统鼓风曝气和机械表曝的基础上,开发了纯氧曝气、深层曝气、转碟曝气等新型曝气方式,在曝气设备方面各种新产品层出不穷。
4、  生物学性能的改变:传统活性污泥工艺采用中等污泥负荷。改进的高负荷工艺(又称告诉曝气工艺)主要是利用活性污泥强大的吸附性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吸附再生工艺和AB工艺的A段严格上均属于高速曝气工艺。改进的低负荷工艺(又称延时曝气工艺)除能去除有机物以外,还能实现污泥好氧稳定。此外,传统活性污泥工艺的zui大改进之一是各种脱氮除磷工艺的出现。
5、  泥水分离方式的改变:传统工艺是在用沉淀的方式实现活性污泥和水的分离,近年来采用新型的膜技术来实现泥水分离是活性污泥工艺一次革命性的突破,此类反应器称为膜生物反应器(MBR)。
6、  污泥性质的改变:向活性污泥曝气池中投加一些具有吸附性能的活性材料以提高污泥浓度,显著改善污泥的沉降性能。投加的载体有粉末活性炭、滑石、聚乙烯塑料、聚氨酯材料等。
目前我国常用的城镇污水二级处理工艺有:普通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A/O法、A2/O法、SBR法等。据统计,到2005年7月,我国已建成的708座各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采用普通活性污泥法和氧化沟法的比例zui大。
二、处理级别的确定
      城镇污水处理后的zui终处理包括排放水体和回用两种。根据国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之规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级别由出水和受纳水体功能区类别决定,不同级别的排放限值由不用的处理级别来实现。
城镇污水作为二次水源会用时,要根据处理出水的用途进行深度处理工艺的选择。回用水执行的标准通常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1-200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等。
三、工艺选择
1、  一级强化处理:应根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和建设规模、选用物化强化处理法、AB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
2、  二级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在20万米³以上(不包括20万米³)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他成熟技术,日处理能力在10万~20万米³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米³以下的废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
3、  二级强化处理: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还要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在对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米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选用A/O法、A2/O法等技术,也可审慎选用其它的同效技术。日处理能力在10万米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除采用A/O法、A2/O法外,也可选用具有除磷脱氮效果的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滤池法等。必要时可选用物化方法强化除磷效果。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可选用混凝、过滤、消毒或自然净化等深度处理技术,并应根据规划和用户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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